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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科研需要产生的被试费如何报销?

 

回答:被试费是指已列入科研项目“测试化验加工费”、“材料费”、“数据采集费”或“其他”预算的相关劳务支出,报销时按以下原则处理:

(1)被试费的发放标准由课题组根据科研实际需要,按照每小时不超过100元/人次确定。

(2)被试费只能发放给被试者,原则上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,通过选择薪酬个税系统中“校外人员—劳务费(按应(实)发)模板”制单。因特殊情况确需发放现金的,报销时须提供:

①被试费发放情况报告,内容主要包括:一是数据采集、问卷调查或访谈的时间、地点、规模、参加人数、被试量统计;二是被试费发放的金额、发放标准、发放人数和发放形式等。报告需实验实施人签字,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批,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确认。

②被试费发放签领表,内容主要包括:被试者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、联系方式及本人亲笔签名。若因涉及科研伦理性原则及个人资料隐私保护等事项无法提供的,课题组应在被试费发放情况报告中说明理由。

(3)数据采集过程中发放实物给被试者,除合法有效发票外,报销时还须提供发放统计清单,注明数据采集、问卷调查或访谈的时间、地点、规模、发放人数和被试量统计,并经实验实施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。